| 一、三包修理范围 |
| 1、属于制造质量的自行车部件 |
| (1)内胎在购车半个月如发现漏气、沙眼可以更换(自行修补者不予调换)。 |
| (2)电镀大件(镀铬)如发现铬层起泡脱者六个月内予以调换(大件:车把、车圈、牙盘曲柄) |
| (3)油漆件在半年内发同大片自行脱落者予以更换(属人为破损、划伤不属三包) |
| (4)前轴、中轴、飞轮六个月内如发现大片自行破碎或断裂时予以更换。 |
| (5)车架、前叉在三年内如有脱焊、断裂予以更换(外力撞击、强力颠簸损坏者免费修理,收取材料费) |
| 2、属于制造质量的电子、电器部分 |
| (1)蓄电池在一年内发现有漏液、安全阀失灵、外壳龟裂、开路予以更换。 |
| (2)控制器、充电器、在一年内发生故障可以更换。 |
| (3)电动轮毂在叁年内发生轴承破碎、电机壳座开裂、电机烧坏等故故障予以更换。 |
| 3、特别提示:上述时限均以购买日期为准。 |
| 二。保修原则 |
| 1、“三包”范围以外的故障及“三包”期以后的主要件本厂仍负责修理。但酌情收费。 |
| 2、超“三包”期以后的电池更新,本公司一律按出厂价供应,但旧电池必须一比一回收,返回电池制造厂,以免污染环境。 |
三、本公司在100里以内12小时到位,省内24小时到位,省外48小时到位。
您所担心的,就是我们想做到的。我将用最优、最快的服务来解决您的忧虑。 |
| 售后服务:钱海明 手机:13815108372 电话:0510-88712333 传真:0510-88712333 |